| 积极稳妥推进厅直企业改制工作 |
|
| 2006-12-15 09:11 文章来源:机关党委办公室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2006年12月月14日,党组中心学习组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同时结合厅直流通企业改制工作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党组书记、厅长邵祥林同志主持学习并作了中心发言。
邵祥林同志在发言中讲到,社会和谐是国家富强,民族独立,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党全国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安排,按照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地做好我们的商务工作。当前,我们的中心任务就是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厅直流通企业改制工作,我们要正视矛盾,化解矛盾,认真对待并最大限度地解决问题,营造一个和谐的环境,促使改制工作顺利推进。
党组中心学习组听取了改制小组关于前阶段企业改制进展情况及企业职工对安置方案和企业改制(重组)方案的意见的汇报,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统一了认识,提出了解决的办法。
会议认为,在厅党组的领导下,前阶段6个工作组的同志做了大量的艰苦细致的工作,企业改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粮油、五矿、国际合作、地方、丝绸、广告、技术7家公司召开了职工大会(或职代会),讨论通过了《企业改制实施方案》、《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医保、包装2家企业讨论了《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土畜、工艺、开发、发展、轻工、化工、纺织进出口、食品、顺发、包装厂、基地、商业物资、五交化13家企业,通过再进一步做领导班子和职工的思想工作,有望在近期内通过2个《方案》
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和职工提出的一些意见,议定:㈠统一认识,加强领导。会后,厅党组成员要认真查看一下分工负责企业改制的进展情况,对具备改制条件的企业要加快进度,对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继续深入地做好企业领导班子的思想工作,推动企业改制。㈡成立资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加快资产处置步伐。柳晓东同志牵头负责,规财处等相关处室承办。重点处置资产,筹集资金,安置职工,加快改制步伐。㈢。对有条件的企业中不参加重组自谋职业的职工,可采取一定的灵活方式予以补偿,如发放转岗培训费等。㈣原则同意改制企业中年满45周岁的女工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可以纳入5年内内退的过渡安置对象。㈤对采取内退过渡安置的职工,内退期间生活费发放标准根据企业不同情况确定;但需由厅统筹解决的应统一标准,具体标准由法规处研究提出意见后确定。
|